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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市住建委邀请记者采访物业问题 就老百姓普遍关心的物业问题作一一答复

发表于2017-03-22

 《我市4家物业企业资质被撤销》追踪报道之四

市住建委邀请记者采访物业问题


        3月20日,北部湾晨报连续报道市住建委一直没有回应老百姓普遍关心的物业难题后,引起市住建委领导的高度重视。见报当天,市住建委主任沈小军主动邀请记者到该委采访,并就老百姓普遍关心的物业问题作一一答复。


        与相关部门形成合力


        改变传统的方式“国务院取消二级及以下物业企业资质,有利于发挥物业行业的自立作用,把更大的权力交给业委会,充分发挥市场调控的能力。”沈小军说,取消了资质认定,对的要求更加严格、方法更加精细,并且应该贯穿整个物业管理过程,而不仅仅停留在对资质的。


        他提到,市住建部门一直根据当前的条例法规对物业行为进行,调解物业企业和业主的纠纷,还和与钦州市仲裁委员会建立了一个联合工作机制,成立了钦州市房地产业和建设工程纠纷调解仲裁,属于广西首创。一般来说,群众不愿意选择去法院起诉,成本较高,时间也长,通过仲裁的方式来解决物业纠纷,效率、成本。


        目前,二级及以下的资质取消时间还很短,国家、自治区的实施细则还没有出台,“但是我们会要求物管部门改变传统的方式,和各县区的主管部门、社区街道办形成合力。”


        物业行业存在诸多风险


      通过立法解决难点问题


        “钦州很大一部分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经验少,粗放型的管理模式落后。对业主需要的服务心里没底,初始认为物业管理行业成本低,利润高,对诸多问题预判不足。”沈小军指出,如果原本就对成本测算不充分、不严密精细,开展工作后问题就接踵而至了。当经营入不敷出时,物业就会通过降低服务质量、减少服务项目来解决。


        一旦物业降低服务质量、减少服务项目,就会引起业主不满。带着不满,业主开始不交物业费,一户影响一户,物业收入再次降低,服务质量也跟着下降,终引发物业和业主的冲突。这样的恶性循环难以医治,只能通过业委会“炒掉”物业,重新选聘,但是过程往往艰难。


        此外,物业公司在管理过程中侵犯业主的权益,比如说,按照规划,小区部分用地作为公共设施用地,物业进驻后,没经过相关部门批准就擅自占用用地。由于物业管理不善,有了冲突后导致业主不交物业费,物业自己支出,这样的小区已经基本上处于无人管理的状态,小区治安、环境卫生都堪忧。


        鉴于这样的情况,目前,由市住建委制定的《物业管理办法》已报市政府审定,力图解决和完善物业管理的诸多难点问题。


        建立诚信信息网络系统


        物业业主失信问题“钦州周边的城市物业收费都比钦州高,钦州的物业企业收费是偏低的。在‘僧多粥少’的局面下,尽管物业收费偏低,依然有人去做。保洁人员平均工资1300~1500元,保安1600~1900员,物业管理人员平均工资也不过2000多元。”沈小军说,“问题在于,相当一部分业主故意拖欠物业费,如果缴费的覆盖面窄,物业经营将会雪上加霜。”


        近两年,由市发改委、人民银行钦州支行牵头建立社会信用体系,其中包括社会征信系统建设,“我们建设系统就有3个板块,物业企业的相关板块实际已经建立运行,动态扣分、诚信记录已经实施。”他提到,“我们内部还没有开始建立征信系统,不过这项工作已经列入我们今年的创新工作计划。征信系统不仅要覆盖物业企业,也要覆盖业主,不交物业费也将列入失信行为进行。”


        来源:晨报记者何京


发表于2017-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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