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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保安收取小区“汽车占位费”后失联 警方已经介入

发表于2017-12-12

被收了“占位费”的车主聚集到小区门口等候消息 记者 潘国武 摄

南宁新闻网-南宁晚报讯(记者 潘国武)车主已经交“汽车占位费”,车子停放到鲤湾路某小区时,仍在门口被拦了下来。记者昨日采访中了解到,收取“汽车占位费”的物业保安苏某已经失联。由于进入小区停放的车辆太多,影响通行,业主意见大,保安杨师傅只好按业主要求,拒绝外面车辆进入小区。青秀警方等相关部门随后赶到小区召集相关人员协调处理。

昨日10时许,记者赶到现场看到,鲤湾路某小区门口围站好些人,都是被收过“汽车占位费”的车主。但只有该小区业主的车辆进出时,保安杨师傅才打开电动伸缩门。

据车主李女士介绍,他们是附近一家单位的职员。今年3月,看到这家小区门口悬挂“有泊车位出租”的小招牌,写着出租时间为每天上午8时至晚上7时。于是他们到物业以每月200元的价格交了“汽车占位费”,并拿到车辆出入证和盖有公章的收据。另一名车主说,前段时间有保安告诉他提前交2018年的“汽车占位费”,可以适当给予优惠。为了尽快抢到泊车位名额,他就交了全年的“汽车占位费”,共计2200元钱。但昨日,这些车主想进小区停车,却被拒绝了。

保安杨师傅说,此前该小区是由广西朋宇组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朋宇组公司)代管。今年3月,朋宇组公司让苏某负责代管这个小区。11月份,杨师傅的工资迟迟没到账,他找到朋宇组公司,才知道他的工资是由苏某发放。苏某解释说,由于资金困难,12月份才能解决工资问题。

“小区有90户业主,平时最多只能停放70辆小车。从11月起,我值晚班就碰到没有地方停车的情况,小区的人行道和绿化带都停满了车。”杨师傅说,外面来的车主都说已经将钱交给苏某,可小区业主却没有地方停车,他因此两边受气。

8日那天,苏某突然说有事外出,就让杨师傅帮顶白班。当天就有25名车主说,已经将2018年的“汽车占位费”交给苏某。而苏某从那天起就再也没有露面,电话也无法打通。

记者了解到,有的车主的“汽车占位费”已经交到2019年。记者拨打苏某的电话,语音提示为“已关机”。

据朋宇组公司工作人员肖女士介绍,苏某2年前到公司工作,后来他执行“包干制”管理这个小区,包括杨师傅在内的工作人员的工资,都由他从收到的物业管理费中支付。针对车主“要么退钱,要么就给继续到小区里停放车辆”的要求,肖女士说:“我们并没有授权给他(苏某)收取‘汽车占位费’,我们会配合警方等相关部门调查处理好这件事。”

昨日,星湖派出所民警以及该小区所属单位的相关负责人闻讯来到现场。经协商,肖女士让杨师傅先打开电动伸缩门,让已经交费的车辆进入小区停放。随后,警方、肖女士等召集小区业主代表以及已经交费的车主代表,到小区会议室进行协商。


来源:南宁新闻网-南宁晚报

发表于2017-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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