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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今年广西将改造棚户区25万套 完成不力的市县或被问责

发表于2019-08-07

近日,南国早报客户端记者获悉,自治区住建厅印发《关于加强全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要求,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用地要纳入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计划,优先安排用地指标,应保尽保,及时供地。

据了解,2013~2018年,全区各类棚户区改造累计开工68.45万套,帮助200多万棚户区居民“出棚进楼”。2019年,全区将统筹改造各类棚户区25万套。

为确保棚户区改造项目早建成,住建部门此前对进度较慢的5市7县(区)启动约谈工作。其中,钦州、河池、防城港、百色市的开工率仍然不足40%。梧州、玉林市自约谈后,开工率提升,分别上升了29个百分点和55个百分点。

根据方案,广西实行棚户区改造奖励资金与绩效考核、棚户区改造任务规模以及完成情况挂钩机制。对棚户区改造工作推进不力、成效不明显、任务未完成的市、县,自治区将启动约谈和行政问责程序。

方案要求,各部门每年4月30日前应将年度棚户区改造供地计划对外公示。在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用地未全部落实到地块前,不得出让其他商品住房项目用地。严禁在棚户区居民拆迁意向、安置意向书签订未达到一定比例,政府未批准拆迁安置方案的情况下,盲目采取“先建后拆”的方式。


来源:南国早报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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