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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广西业主买1个车位停2辆车被指违规,住建部门表示……

发表于2021-04-21
标签:车位 广西 停车 违规 业主 

柳州一业主买了一个大车位

经常同时停放两辆车

但是最近小区物管通知

他买的只是一个车位

只能停放一辆车

双方产生分歧

业主表示要诉至法院

买一个车位能“挤”两辆车吗?

买一个车位停两辆车,被物管制止

周先生是柳州市西江路中辰阳光郡小区业主,2019年入住后,他就经常把两辆车并排停放在车位上。但最近小区物管通知说, 他买的只是一个车位,只能停放一辆车。

▲业主周先生购买的车位。李大鹏摄

周先生说,他购买的停车位宽度是3.7米,长度是6米,“宽度够停放两辆车”。

▲产权证上载明该车位套内建筑面积为21.48平方米。李大鹏摄

小区物管负责人称:

周先生购买的车位是无障碍机动车停车位,比普通车位要大一些。但设计上只能停放一辆车,如果停放两辆车,不符合规范,存在安全隐患。 周先生停放两辆车后,已经超出了车位线,实际上是占用了公共区域。

判例:有的支持业主,有的支持物管

一个车位停两车的现象,区外其他城市已经有了司法判例,但对于同类型的案件,法院判决结果各不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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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顺德的黄女士购买了一个宽3.74米、长7.16米的车位,停放了一辆奔驰牌小型轿车和一辆飞度牌轿车。

2017年3月,物业公司通知称,一个车位只能停放一辆汽车。业委会也表示,黄女士多次遭隔壁两车位业主电话投诉。

黄女士将小区物管和业委会告上法庭。一审法院认为,黄女士现场示范,两辆汽车基本可以停放在涉案车位内,虽有少许超出部分,但并不妨碍其他行人、车辆的正常通行或存在明显的安全隐患,也不致影响相邻车位的使用。

一审宣判后,物管不服判决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2

上海市民严某在闵行某小区购买一个车位,长约6米、宽约5.3米,建筑面积为44.46平方米。严某在车位上并排停放了两辆车,遭物业公司制止。2019年10月,严某将小区物管告上法庭。

一审法院认为,严某纵向并列停车,车头部分会占用到一部分停车库公共通道的面积,造成其他车位停放的困难和安全隐患。故对严某的诉讼请求均不予支持。

严某对一审判决不服,上诉至上海市一中院。

上海一中院认为, 小区业主在使用产权车位时应以车位地面划线范围为限合理使用,超出车位划线范围的区域属于业主共有的公摊面积,若业主对公摊面积的使用超出合理范畴,应征得其他业主的同意,否则物业有权予以管理和制止。故二审依法维持原判。

专家:要看是否在划线范围内停放

目前市场上有些电动汽车和迷你型轿车“身形”非常小巧,像这种情况一个车位可以停两辆车吗?

记者从南宁市住建局了解到:

目前市场上的普通停车位的设计标准为长5.3米、宽2.4米。从停车场管理角度来说,住建部门没有出台法规明确一个车位只能停放一辆车,但 从安全角度考虑,不建议挤车位停放,一是停车不方便,二是如果超线停车则存在安全隐患。

广西民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邓炜辉称:

业主购买车位后,就意味着拥有了它的使用权,只要在划线范围内停放,不管是两辆车还是一辆车,都是业主自己的权利与自由;但如果超出了划线范围,就侵犯了其他业主的权利,因为线外已经是公共区域,属于公摊部分。

|来源:南国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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